被秋三妹拉着出来摆摊的青禾,坐在小马扎上,打着哈欠。
秋天的早上,多少还是有点儿冷的。
她裹了裹身上的大衣,只想回家睡觉。
秋三妹看着摊子,再看看自己的懒闺女,也不知道辞职在家到底好不好。
“吃个鸡蛋,你爸给你买豆腐脑去了。”
秋三妹往青禾手里塞了个茶叶蛋,热乎乎的。
青禾握着鸡蛋,“娘,要不,我还是回家去吧。”
她想念她软乎乎的温暖被窝了。
“不行,你得活动活动,你都两个月没出门了。”
秋三妹觉得人还是要动一动才行,整天在家里不出门,她是真怕青禾窝出病来。
以前,好歹有个女婿管着呢。
现在,她第八个女婿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呢,不出门怎么认识新的女婿?
程建云过来买早餐,就看到了坐在小马扎上的青禾,珠圆玉润的。
青禾三十了,多少有点儿胖了。
“同志,三个馒头,五个茶叶蛋。”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饭盒递过去。
秋三妹给他把馒头装好,又递了五个茶叶蛋,他顺手装进了衣兜里。
程建云在秋三妹这里买早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知道是一对老夫妻摆的摊。
这会儿,看到坐在摊位上的青禾,他问了一句:“姨,这是您女儿吗?”
秋三妹笑着点头,“这是我小女儿。”
程建云听了这个回答,“那,我能认识一下她吗?我叫程建云,今年二十四岁。”
“能能能……”
秋三妹对来自己摊位的人,只要是看着出色的小伙子,那都是记着的。
程建云是这些小伙子里,长的最好看的,身板挺直的很。
“这是我闺女,叫魏青禾,三十岁。”
从青禾的外表是看不出来她是三十岁的,看着也就二十多的样子。
秋三妹把青禾拉了起来,给两人介绍。
“你好,程建云。”
“你好,魏青禾。”
青禾跟程建云就这么认识了。
程建云是退伍转业的军人,因为一些原因转业回来的,目前在林业局上班,职位不算低。
青禾在魔都的婚姻记录,就是离过两次婚。
两人谈了一个月后,程建云就提出要跟青禾结婚。
程建云的父母都不在了,只有一个舅舅,舅舅在首都军区呢。
青禾觉得程建云不错,就答应了跟他结婚。
秋三妹如今对入赘这事儿,也没什么执念了。
她前五个女儿,钱春禾她们的第九个男人,一个个的,也都跟入赘差不多了。
小女儿命好,又自己考到了魔都,还把她接过来赡养,已经是极好了。
找的女婿也一个比一个厉害。
青禾很快跟程建云领了结婚证,举行了婚礼。
是的,就是举行了婚礼。
现在已经流行起结婚排场了。
青禾的五个姐姐,全都拖家带口的来了,她们每个人都有三个女儿,加起来就是十五个孩子。
秋三妹有十五个孙女,看到这些孙女她就高兴。
谁说女儿没有用?
她的女儿都好得很。
程建云那边也来了不少人,都是他的战友朋友。
婚礼热热闹闹的举行了。
程建云在魔都有房子。还是个挺大的院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
青禾的那个三层小楼,直接就给了秋三妹和楚匀居住,几个姐姐也能在这边住。
她五个姐姐看到魔都的繁华后,心里都有了想法。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她们也想到更好的地方来,何况随着时代的发展,铁饭碗已经不是那么香了。
秋三妹充分尊重女儿们的意见,她们想来就来吧。
于是,青禾的五个姐姐也开始扎根于魔都了。
………
青禾跟程建云举行了婚礼,就搬到了他这里住。
新婚夜,青禾好好的体验了一把小狼狗的厉害。
没错,程建云属于小狼狗类型,又比她小六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好在,青禾也不是什么青涩小姑娘了。
她倒是喜欢的很。
夫妻俩的夜生活和谐,日子自然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