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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十三岁,帮FBI破案,顺便收了个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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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夏天,我十三岁。

十三岁是个很尴尬的年纪。说你是小孩吧,你已经开始长喉结了;说你是大人吧,你连买啤酒的资格都没有。我住在纽约皇后区,每天的生活就是上学、练功、帮我妈在餐馆洗碗——以及偶尔帮FbI破个案。

上回说到,我用一张引路符加一个扩音阵,把华尔街金融大鳄罗伯特·克莱恩吓得魂飞魄散,顺便帮FbI破了一个洗钱大案。案子破了之后,我的“名声”在某个小圈子里传开了。

我得说清楚:不是因为我多厉害,而是因为林正源那张嘴。

林正源是我外公的老朋友,在纽约华人圈子里人脉很广。他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致命缺点——喝了酒就管不住嘴。这毛病在他身上持续了至少六十年,而且看样子还要继续下去。

“建军,你别怪我。”林正源在电话里说,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愧疚,以及更明显的酒气,“我跟FbI的人吃饭的时候,多喝了两杯,不小心说漏了。”

我放下手里的《麻衣相法》,深吸一口气:“你说了什么?”

“我说,这个案子能破,全靠一个十三岁的中国小孩。”

我沉默了三秒钟。

这三秒钟里,我的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林叔叔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第二个念头是:FbI的人会不会以为我是个怪胎。第三个念头是:我妈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打死我。

“林叔叔,”我用一种很平静的声音说,“你是想害死我吗?”

“不会不会,那个人嘴很严的。”

“FbI的人,嘴严?”

“呃……”

“林叔叔,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跟FbI的人吃饭,还是在FbI的食堂里拿大喇叭广播?”

“建军,你听我解释——”

“你喝了多少?”

“也就……半斤茅台。”

“半斤茅台你就把线人给卖了?你让FbI以后怎么信任你?”

“那倒没事,他们本来也不太信任我。”

我深吸了第二口气。好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抱怨没有用。我现在要考虑的是,接下来会有什么麻烦找上门来。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我问。

“宋建华。华裔,职位不低。他说他以前见过你外公。”

“见过我外公?”

“对,他说八十年代初,你外公来纽约的时候,他们有过一面之缘。”

我皱起眉头。外公来过纽约?这个事他从来没跟我提过。

“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他很佩服你外公,说你外公是个了不起的人。然后我说,你外孙更了不起,十三岁就会布阵了。然后他就说想见见你。”

“你答应了?”

“我说行啊,改天介绍你们认识。”

我深吸了第三口气。

“林叔叔,以后你喝醉了能不能给我打个电话,我让人来接你,你别乱说话。”

“好,好,我记住了。”

“你说这话的时候是清醒的吗?”

“清醒的。”

“那你现在清醒吗?”

“清醒的。”

“你现在说的话能信吗?”

“……大概能。”

我挂了电话。

果然,一周后,一个陌生人出现在我家门口。

一、不速之客

那是个周末的下午。

我妈在餐馆忙,我一个人在家。所谓“在家”,其实就是在我妈那间不大不小的公寓里。公寓在皇后区,两室一厅,我妈住一间,我住一间,客厅里摆着沙发茶几和一台二十寸的电视。墙上挂着我妈绣的十字绣——一只大公鸡。我妈说这只公鸡象征着她“雄起”的决心。我说妈你一个女的雄什么起。她说你懂什么,这是精神。

门铃响了。

我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华裔男人。身高一米七八左右,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牛仔裤,运动鞋,看起来像是来串门的邻居——如果他没长着一张“我是警察”的脸的话。

他长得其实挺正常的。浓眉大眼,国字脸,下巴有棱有角,放在人群里绝对不会引起注意。但他的站姿出卖了他——双脚分开与肩同宽,重心微微前倾,右手自然垂在腰侧。这是随时准备掏枪的姿势。我外公教过我,这种人要么是警察,要么是打手,要么是两种职业的结合体。

“你是姜建军?”他问。

“你谁?”

“我叫宋建华。FbI。”

他从兜里掏出证件,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没接,看了一眼。是真的。老张教过我分辨证件真伪:真证件的照片和纸张之间有自然的过渡,假证件的照片像是贴上去的。塑料封皮的磨损程度、字体排版、防伪水印——这些细节造假的人可以模仿,但很难完美。

他的证件,是真的。

而且他的皮夹子是那种用了好几年的旧皮夹子,边角都磨毛了。FbI发的那种。

“FbI找我什么事?”我靠在门框上,用最标准的“你别进来”姿态挡住门口,“我没犯法。”

“我知道你没犯法。”宋建华笑了笑。

他笑起来倒是挺好看的,至少比不笑的时候亲切了百分之三十。但我没上当,因为老张教过我:笑得好的人,要么是好人,要么是能把好人卖了还让他们帮忙数钱的那种坏人。

“我找你,是想请你帮忙。”

“帮忙?”我故意把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我一个十三岁的小孩,能帮FbI什么忙?帮你们写作业?帮你们考试?我数学还不错,但你们FbI应该不缺数学好的吧?”

宋建华的笑容僵了一瞬间。

“你们FbI不是有几千个博士吗?物理学家、数学家、语言学家,什么学家都有。找我干嘛?”

“那些博士不会阵法。”宋建华说,“林正源说你会布阵。”

我心想:林正源你这个大嘴巴,我早晚要把你灌醉了扔到中央公园去。

“林叔叔喝多了。”我说,“他那个人,喝醉了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住。他说的话,你打个对折再打对折,差不多就是真的了。”

宋建华看着我,脸上露出一种“你继续编”的表情。

他看了看左右,压低声音:“能让我进去说吗?站在门口不太方便,你邻居都在看。”

我回头看了看。确实,隔壁的王太太正隔着窗帘往外瞅,那窗帘的缝开得比她家狗洞还大。

我想了想,让开了身子。

宋建华走进来,环顾了一下客厅。他的目光在那只大公鸡十字绣上停留了两秒钟,脸上露出一丝微妙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在努力忍住不笑。

“你家挺温馨的。”他说。

“我妈喜欢温馨。”我给他倒了杯水,“说吧,什么事。”

宋建华坐下来,从夹克内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他掏信封的动作很慢,像是怕我误会他要掏枪似的——这个细节说明他要么很有经验,要么很怕被我这种“会阵法”的小孩吓到。然后他抽出一张照片,放在茶几上。

照片上是一件青铜器。

方形的,四只脚,盖子上刻着复杂的纹饰。整体造型古朴庄重,纹饰精美繁复,铜锈的颜色层次丰富——从翠绿到墨绿,还有一些地方泛着暗红色的氧化层。

我的眼睛眯了起来。

方彝。

商晚期的方彝。

跟我四年前在大都会博物馆地下室里看到的那件假货,几乎一模一样——但这一件,是真的。从照片上就能看出来。

不是因为我有透视眼,而是因为这件东西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符合商晚期青铜器的特征。纹饰的线条流畅自然,不是那种机器刻出来的生硬线条。锈蚀的层次丰富,有自然的过渡,不是那种用酸咬出来的假锈。底部的铭文笔画有力,字的间距和排列都有那种“人”的味道——假的东西,是没有人味的。

“这件东西,”宋建华说,“三天前出现在纽约的一个地下拍卖会上。估价三百万美元。”

“然后呢?”

“然后被一个神秘买家买走了。我们怀疑,这件东西是走私出境的文物。”

“为什么找我?”

“因为我们听说,你对青铜器有研究。”宋建华看着我,“而且,你帮林正源破的那个案子,用的方法……很特别。”

“特别?”

“林正源说你用了‘东方的神秘力量’。”宋建华的表情很微妙,眉毛微微上挑,嘴角带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我翻译一下,他的表情的意思是:我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但我也不傻,我知道你有真本事。

“林叔叔这个人,”我说,“什么都好,就是说话喜欢夸张。”

“那你就告诉我实话。”宋建华说,“不用夸张版,要精简版。”

“精简版就是:我会一点特殊的本事,但不是什么神秘力量。就跟你会开枪一样,都是技能。”

宋建华盯着我看了三秒钟,然后点了点头。他相信我了吗?不一定。但至少,他没把我当成一个骗小孩的把戏。

“那我们就用你的特殊技能来破这个案子。”

我盯着那张照片又看了几秒。

“这件东西是真的。”我说。

“我们知道是真的。问题是谁在卖,谁在买。”

“你们查不到?”

“查不到。卖家身份保密,买家身份也保密。地下拍卖会,来的人都是戴着面具的。不是万圣节那种搞笑面具,是那种——你知道的——为了不让人认出来而戴的面具。”

“那你们要我帮什么?”

“帮我们找到买家。”

我靠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想了想。天花板上有块水渍,形状像个歪嘴的骷髅头。我看着那个骷髅头,忽然有了个主意。

“宋探员,”我说,“你听说过‘钓鱼’吗?”

“当然。”

“那就钓鱼。”

二、钓鱼计划

我的计划很简单:让FbI假扮买家,在地下拍卖会上放出消息,说要买高端的中国文物。然后等卖家上钩。

但有一个问题。

“FbI的人不懂文物。”我说,“如果他们假扮买家,很容易被识破。因为真正的古董商,几句话就能试探出你是不是内行。”

“所以你需要一个懂行的人去假扮买家。”宋建华说。

“对。”

“那不就是你吗?”

“我才十三岁。你见过十三岁的古董买家吗?一个穿着初中校服、背着书包的小孩走进地下拍卖会,说‘我要买青铜器’——你觉得有人信吗?”

宋建华想了想:“没见过。不过你长得挺老成的。”

“我长得多老成也老不成四十岁啊。要不你给我办个假身份证,把我改成三十岁?”

“我是FbI,不是办假证的。”

“那不就得了。所以我不能去。需要一个成年人。”

“你有合适的人选吗?”

我想了想,脑子里冒出一个人。

何伯庸。

何伯庸今年七十多了,头发全白了,但是精神好得不像话。他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打一套太极拳,然后吃一碗白粥配咸鸭蛋,然后就出门“上班”了——他的“上班”就是在古董店里坐着,跟人喝茶聊天,顺便鉴定一下真假。

他在古董圈混了五十年,人脉广、眼力准、演技好——一个能把假的说成真的、真的说成假的老狐狸。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不装”的人。什么叫不装?就是他不觉得自己有多牛,但他知道自己有多厉害。这种人很难骗,因为他不吃马屁。

“有。”我说,“但我需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管发生什么,不能抓我的人。”

宋建华皱起眉头:“你的人?”

“我的线人。”

“你有线人?”

“我有。”

宋建华盯着我看了五秒钟,然后笑了:“姜建军,你真是个奇怪的小孩。”

“谢谢,”我说,“所以条件答应吗?”

“只要他不犯法,我们不抓他。”

“成交。”

我拿起电话,拨了何伯庸的号码。

电话响了六声,一个苍老但中气十足的声音接了:“喂?”

“何爷爷,是我,建军。”

“哟,小神仙啊!”何伯庸的声音一下子亮了起来,“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何爷爷,您别叫我小神仙,听起来像个江湖骗子。”

“你就是小神仙嘛。FbI都找你破案了,还不是神仙?”

“您知道了?”

“整个唐人街都知道了。林正源那个大嘴巴,一顿饭的功夫把这事说了三遍。”

我在心里又骂了林正源一遍。这位林叔叔的嘴,堪比纽约港的入海口,什么都往外倒。

“何爷爷,我找您有事。”

“什么事?”

“帮FbI钓鱼。”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钟,然后何伯庸发出了一声“嚯”。

“钓鱼?钓什么鱼?”

“文物走私的大鱼。”

又是两声“嚯”。

“你等着,我马上过来。”

四十分钟后,何伯庸出现在我家门口。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唐装,手里拄着一根黄花梨的拐杖——那拐杖本身就是一个古董,清代的,价值不菲。他走进来的时候腰板笔直,走路带风,看起来比宋建华还精神。

宋建华站起来,微微弯腰:“何老先生。”

“你就是FbI的宋探员?”何伯庸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长得倒是挺正派的。FbI现在招人还看长相吗?”

宋建华的笑容僵了一秒钟:“……主要看能力。”

“那就好,你要是靠长相进去的,那FbI的标准得降多少。”

宋建华的表情在“苦笑”和“无语”之间反复横跳。

我赶紧打圆场:“何爷爷,坐下说。”

何伯庸坐下来,拿起照片看了看,然后“嗯”了一声。

“好东西。”他说,“真正的商晚期方彝。这种器型,全世界存世的不到二十件。大部分在博物馆里,私人藏家手上的不超过五件。这件我没见过,说明是从国内新出来的。”

“您能看出来源吗?”宋建华问。

“看不出来。青铜器的来源是最难查的,除非你有dNA检测——哦,青铜器没有dNA。比dNA更难,青铜器的‘出生证明’就是坑口特征,但地下拍卖会上的东西,坑口特征早就被清理干净了。”

“所以我们需要您帮忙钓鱼。”我说,把计划跟何伯庸说了一遍。

何伯庸听完,乐得跟个孩子似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建军,你是说,让我假扮一个财大气粗的中国买家,去地下拍卖会上买文物?”

“对。”

“然后FbI的人在旁边录像?”

“对。”

“那我能不能加一句台词?”

“什么台词?”

“——‘这玩意儿,我出双倍。’”

我愣了一下:“为什么?”

“因为我想知道,那些卖假货的人听到这句话,是什么表情。”何伯庸笑得像个老顽童,“我跟你说,干我们这行的,最烦的不是卖假货的——卖假货的也是要吃饭的嘛。最烦的是那种把假货当真货卖、还觉得自己天衣无缝的。你给这种人一个意想不到的价码,他脸上的表情,比古董还有收藏价值。”

我看了看宋建华。宋建华的表情很微妙——他在努力理解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什么要花一千万美元去欣赏别人的表情。

“何爷爷,”我说,“你这是钓鱼还是整蛊?”

“都是。”他笑了,“你外公说过,鉴定文物和鉴定人心,是一回事。而鉴定人心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一个意想不到的价码。”

我服了。这老头比我还会整人。

宋建华在旁边小声问我:“你外公到底是谁?听起来也是个……奇人?”

“我外公就是个普通的文物修复师。”我说。

“普通的文物修复师会说‘鉴定人心最好的方法’这种话?”

“他话多。”

宋建华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在说:你骗鬼呢。

三、何伯庸的“表演”

三天后,地下拍卖会如期举行。

地点在皇后区的一个废弃仓库里。说是“废弃”,其实里面被改造得还挺像回事——地毯、灯光、一排排折叠椅,前面还有个讲台当拍卖台。墙上挂着几幅字画,虽然是仿品,但仿得还挺用心。门口站着两个彪形大汉,穿着黑西装,戴着耳机,看起来像是特勤局的——其实是地下拍卖会雇的保安,但专业程度大概只有特勤局的十分之一。

表面上是“私人艺术品交流会”,实际上就是地下文物交易市场。

来的人不多,二十来个,大部分戴着帽子和墨镜,有的还戴着口罩。我当时就想:你们这是在参加拍卖会还是在抢银行?有个大哥戴着那种只露出眼睛的滑雪面罩进来,保安差点没让他进去——不是因为面罩有问题,而是因为大夏天的戴滑雪面罩,怎么看怎么像来搞事的。

何伯庸穿着一身定制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拄着那根黄花梨拐杖。身后跟着两个“保镖”——其实是FbI的特工,穿着黑西装、戴着墨镜,看起来煞有介事。不过这俩特工有一个小问题:他们是白人,而且长着一张“我是警察”的脸。何伯庸倒是很淡定,进门的时候跟保安点了点头,说了句“晚上好”,那气场,活脱脱一个退休老干部视察工作。

宋建华在仓库对面的楼顶,用望远镜观察。他在对讲机里跟我说:“建军,你那边怎么样?”

“我在车里。”我说,“吃着薯片,听着现场。”

“你能不能严肃一点?这是在办案。”

“我正在严肃地吃薯片。严肃和吃薯片不冲突。”

“……随你吧。”

拍卖开始了。

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走上台,清了清嗓子:“各位贵宾,欢迎来到本次私人艺术品交流会——”

何伯庸在台下小声嘀咕:“交流会?卖东西就卖东西,装什么文化人。”

我通过窃听器听到这句话,差点把薯片喷出来。

第一件拍品,是一幅字画。说是唐伯虎的《秋山访友图》,起拍价五十万美元。拍卖师把这幅画吹得天花乱坠——什么“笔法精妙”“意境高远”“存世稀少”,我听得都替他尴尬,因为何伯庸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

何伯庸坐在第一排,抬起头看了一眼,然后拿起拐杖,指着那幅画:“唐伯虎的画,线条流畅,墨色清润。这幅画的线条是抖的,墨色是污的。假得不能再假了。”

全场安静了。

那种安静不是“你说得对”的安静,而是“你要倒霉了”的安静。二十几个戴着面具和口罩的人齐刷刷地看向何伯庸,又齐刷刷地看向拍卖师。

拍卖师的脸色很难看:“这位老先生,如果您不感兴趣,可以不说话。”

“我为什么不说话?”何伯庸说,“你们卖假货,还不让人说了?你们这是什么道理?你去菜市场买个白菜,摊主说这是有机的,你一闻是农药味的,你不说话?”

“我们这不是假货——”

“不是假货?那你说,这幅画的收藏印是谁的?”

拍卖师张了张嘴,没说出来。

“收藏印是‘项子京家珍藏’。项元汴的收藏印,盖了这幅画。但项元汴生于1525年,死于1590年。而这张纸的制造年代,经碳十四测定是1650年以后。一幅1650年以后的画,盖了一个1590年以前的人死了之后的收藏印——你们告诉我,这是唐伯虎的画?”

全场又安静了。

然后,角落里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拍卖师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颜色变化之丰富,比我妈做的红烧肉上色还快。最后,他咬着牙把那幅画收了回去。

我在车里听得直乐,薯片都忘了吃。

何爷爷,你这是来钓鱼的,还是来砸场子的?

宋建华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建军,你这个何爷爷……平时也这样吗?”

“不,”我说,“平时他更狠。今天是给FbI面子,收着了。”

“……你们这个圈子,水挺深啊。”

“还行,就是水有点浑。”

四、正主出现

第二件拍品,就是我照片上见过的那件方彝。

拍卖师这回学乖了,没敢多说废话,只简单报了一句:“商晚期方彝一件,起拍价三百万美元。”说完还偷偷看了何伯庸一眼,生怕这老头又来一句“假得不能再假了”。

何伯庸这回没说话。

他站起来,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到前面。他的步子很慢,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像在丈量什么。他戴上老花镜,围着方彝转了三圈。

第一圈,他看整体造型。第二圈,他看纹饰细节。第三圈,他看锈蚀和铭文。

三圈下来,全场二十几个人大气都不敢出。

然后他伸出三根手指:“三百万?”

“三百万。”拍卖师说。

“我出六百万。”

全场哗然。

拍卖师愣了一下,下巴差点掉到地上:“您……您说多少?”

“六百万。”何伯庸说,“双倍。”

我在车里差点笑出声来。何爷爷,你这是钓鱼还是炫富?你这演技不去好莱坞可惜了,比那些奥斯卡影帝还自然,因为你是真的懂,真的喜欢,真的不把钱当钱。

但何伯庸的“炫富”起到了效果。

角落里一个戴黑色口罩的男人举起了手:“七百万。”

何伯庸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扬:“八百万。”

“九百万。”

“一千万。”

全场安静得像坟场。

不,比坟场还安静。坟场至少还有乌鸦叫。

一千万美元,买一件青铜器——这个价格,已经创了过去五年的拍卖记录了。别说青铜器了,就是这个仓库,连地皮带建筑都卖了也不值一千万。

黑口罩男人沉默了几秒。我能想象他在口罩后面咬着嘴唇的样子。然后他站起来,走到何伯庸面前,低声说了一句:“老先生,这件东西,你不能买。”

“为什么?”何伯庸问,表情天真得像个小学生。

“因为它不属于你。”

“那属于谁?”

黑口罩男人没有回答,转身走了。

他的背影很直,步子很快,没有回头。

宋建华在楼顶看到这一幕,通过对讲机跟我说:“建军,盯住那个黑口罩。”

“知道了。”我说。

我打开车门,下了车,朝着黑口罩男人离开的方向走去。

铁子跟在我后面,不远不近。铁子是我的人——不是“我的人”那种意思,而是他帮我做事,我叫他一声“铁子叔”,他叫我一声“建军”。他以前当过侦察兵,走路没声音,跟个幽灵似的。

“别跟太近。”我说。

“知道。”铁子说,“侦察兵的基本功。别说跟一个人了,就是跟一只猫,我都能让它不知道自己在被跟踪。”

“铁子叔,你是不是又在吹牛?”

“我说的是实话。我当年在部队——”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很厉害,先跟人吧。”

五、跟踪

黑口罩男人出了仓库,上了一辆黑色的奔驰,往东开。

奔驰的玻璃是深色的,看不清里面。但铁子开车跟上去的时候,保持了三个车身的距离,不快不慢,像是一辆普通的出租车在正常行驶。

铁子开着车,跟在后面。

奔驰开了二十分钟,没有绕路,没有兜圈,没有试探——这说明黑口罩男人要么很自信,觉得自己不会被跟踪;要么很蠢,觉得自己不会被跟踪;要么他就是故意把我们往某个地方引。

我倾向于第三种可能,但我没说。因为我希望我是错的。

二十分钟后,奔驰开到了长岛的一个别墅区。这里的房子每一栋都长得差不多——白色、两层、有草坪、有车库,门口种着同样的冬青树。看着很高级,但住久了可能会迷路,因为每栋房子都一样。

黑口罩男人把车停在一栋白色别墅前,下了车,摘下口罩。

我看清了他的脸——四十多岁,瘦长脸,鹰钩鼻,眼神阴鸷。什么叫阴鸷?就是你看他一眼,感觉像是被一只老鹰盯上了。不是那种凶狠的盯,而是那种“我在评估你值不值得我动手”的盯。

“拍到了吗?”我问铁子。

铁子举起相机,“咔嚓”一声。那相机的快门声在安静的街道上响得像个雷。

我和铁子对视了一眼。

“没事,”铁子说,“隔着五十米呢,听不见。”

“你确定?”

“不太确定。”

“……撤。”

但就在我们要走的时候,别墅的门开了。

出来一个人。

那个人我认识。

刘富。

我的血一下子涌上了头,速度快得让我有点头晕。

刘富。追杀过我外公的人。威胁过我要交出帛书的人。跟猎鹰基金有勾结的人。罗伯特·克莱恩的同伙。我外公失踪那天,他就在现场。

他来了美国。

而且,他跟黑口罩男人认识——不,不只是认识。他看到黑口罩男人下车,主动迎了出来,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了几句话。那姿态,是老朋友,不是陌生人。

这说明什么?

说明那件方彝,跟刘富有关。

不是“有关”,是“就是他走私的”。

我在心里把林正源骂了第四遍。不是因为这件事跟他有关,而是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太小了。纽约八百万人,偏偏我跟踪个人都能跟到刘富头上。

六、局中局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宋建华。

宋建华的表情很凝重。那种凝重不是“啊,案子好复杂”的凝重,而是“啊,我好像要写很多报告”的凝重。

“刘富这个人,”宋建华说,“FbI盯了他五年了。他涉嫌走私、洗钱、贿赂、谋杀,但一直没找到确凿证据。”

“现在有了。”我说。

“什么证据?”

“那件方彝。如果他走私文物,只要你们查到方彝的来源,就能抓他。”

“方彝的来源查不到。地下拍卖会,不记录来源。这是他们的规矩,比法律的规矩还严。”

“那就不查来源。”我说,“查资金流向。”

宋建华愣了一下:“资金流向?”

“对。谁买了方彝,钱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刘富要洗钱,必须有金融渠道。”我顿了顿,“而那正是我的专长。”

我这话不是吹牛。在过去两年里,我跟着赵明远学了大量的金融知识。赵明远是个量化交易员,以前在华尔街上班,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具体什么原因他没说,我也没问——出来了。他对金融系统的了解,比FbI大多数探员都深。因为他知道钱是怎么跑的,而FbI只知道钱跑完之后留下的痕迹。

宋建华看着我,沉默了几秒。

“姜建军,”他说,“你确定你只有十三岁?”

“不确定。”我说,“我觉得我像三十岁。有时候像四十岁。早上起来没睡好的时候,像六十岁。”

他笑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和赵明远一起,追踪方彝交易的资金流向。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刘富用的账户是离岸的,层层嵌套,绕了七八个国家和地区。美国、开曼群岛、巴拿马、瑞士、香港、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我光把这些地名写一遍都觉得手酸。

但赵明远是量化交易员出身,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数据。他在电脑前坐了三天,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咖啡喝了不知道多少杯,最后指着屏幕说:“建军,你看这里。”

我凑过去看。

屏幕上是一个资金流向图,密密麻麻的箭头和节点,看起来像一张蜘蛛网。赵明远在蜘蛛网的中心画了个圈。

“这笔钱从香港汇到开曼群岛,从开曼群岛汇到巴拿马,从巴拿马汇到瑞士,从瑞士汇到纽约——然后,进了美洲资本的一个账户。”

美洲资本。

又是美洲资本。

罗伯特·克莱恩不是被抓了吗?美洲资本怎么还在运作?

“美洲资本没有被查封?”我问。

“查封了。”赵明远说,“但这个账户是新的。注册时间,是罗伯特·克莱恩被抓之后。你看这个时间戳——克莱恩被抓的第三天,这个账户就开了。”

我盯着那个时间戳看了几秒。

克莱恩被抓的第三天。也就是说,克莱恩还没被正式定罪,美洲资本就已经有人接手了。要么是提前准备好的,要么是这个人反应太快了。

“说明有人接手了。”

“对。而且这个人,比克莱恩更聪明。克莱恩用的是明面上的账户,稍微查一下就能查到。这个人用的是嵌套账户,每一层都隔开了,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你得一层一层拆。”

“你能拆开吗?”

“能。”赵明远笑了,“我就是干这个的。”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宋建华。宋建华又告诉了他的上司。

FbI决定收网。

七、收网,又见反转

收网的那天,是1992年8月15日。

那天是个星期六,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样的天气适合做三件事:去海滩、吃冰淇淋、或者逮捕文物走私犯。

FbI同时突袭了三个地点:长岛的白色别墅、美洲资本的新办公室、以及刘富在纽约的一个仓库。

我坐在FbI的一辆黑色SUV里,透过车窗看现场。宋建华让我跟着,说“你需要见证这个时刻”。我觉得他主要是怕我一个人在家又搞什么阵法把邻居吓着。

长岛的白色别墅那边,FbI特工破门而入的样子我在电影里看过很多次,但现场看还是不一样。电影里是慢动作加背景音乐,现场是快动作加真人大喊“FbI!不许动!”,感觉真实多了。

美洲资本的新办公室那边,FbI查封了一柜子的文件和三台电脑。据说有一个特工拔电脑电源的时候被电了一下,骂了一句脏话,被录进了执法记录仪。

仓库那边,是最精彩的。

那个仓库在布鲁克林的一个工业区里,外表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铁皮仓库,跟旁边的五金店、汽车修理厂没什么区别。但FbI打开门之后,发现里面是个小型博物馆。

缴获的物品包括:走私文物23件,现金470万美元(全部是百元大钞,摞起来比我还高),以及大量的交易记录和通讯记录。

刘富被捕了。

黑口罩男人——真名叫陈志远,是刘富的合伙人——也被捕了。

宋建华走出来,朝我比了个“oK”的手势。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我加班了两周终于可以休息了”的笑容。

但问题来了。

刘富被带出仓库的时候,FbI的法警给他戴着手铐,押着他往警车走。他低着头,看起来很配合,像任何一个被抓的嫌疑犯。

然后他说了一句:“我要见我的律师。”

这是每个被抓的人的合法权利,没什么奇怪的。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那么合法了。

他的律师来了。

律师开着一辆银色的宝马,停在了警戒线外面。他从车里走出来,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深蓝色西装,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他的皮鞋擦得锃亮,在阳光下反光。

他走进警戒线的时候,FbI的特工拦了他一下。他亮了一张证件,特工就让他进去了。

律师带来的不是辩护策略,而是一份文件。

文件的内容是:刘富持有美国绿卡,且在过去七年里,一直是FbI的“线人”。

对,你没看错。

刘富——那个走私文物、洗钱、追杀我外公、威胁我家人的人——是FbI的线人。

而且他已经当了七年。

宋建华看到这份文件的时候,脸色铁青。那种铁青不是“我生气了”的铁青,而是“我想骂人但不能骂因为我在执法”的铁青。

“我不知道这件事。”他说。

“你的上司知道吗?”我问。

宋建华没有回答。他走到一边,打了个电话。

那个电话打了大概五分钟。我看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我看到他的表情在五分钟内变了四次:从铁青到通红,从通红到苍白,从苍白到灰暗。

他挂了电话,走回来。

“知道。”他说。

“知道了还让你抓他?”

“因为……”宋建华深吸了一口气,那口气吸得很深,像是要把整个皇后区的空气都吸进肺里,“因为他的线人身份,是另一个部门的人批的。我们部门不知道。”

“所以现在怎么办?”

“放人。”

“什么?!”

“放人。”宋建华的声音很低,低到我差点没听见,“他有豁免权。只要他配合调查,就不能抓他。”

我看着宋建华,又看了看窗外。

刘富被带出仓库的时候,手铐已经被解开了。他活动了一下手腕,整理了一下衣服的领子,然后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不是愤怒。不是恐惧。不是得意。而是一种——玩味的笑容。

像是在说:“小子,你还嫩。”

然后他上了那辆银色的宝马,跟他的律师一起走了。

我看着那辆宝马缓缓驶出警戒线,消失在布鲁克林的街道尽头。尾灯闪了两下,像是跟我告别,又像是在嘲笑我。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掌心里。

八、老张的安慰

那天晚上,我去了法拉盛的地下室。

老张正在打坐。他打坐的姿势很标准,双盘,手结定印,眼睛微闭,呼吸均匀。房间里点着一炷香,檀香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我在他对面坐下,沉默了很久。

香烧了三分之一。

“老张,”我说,“我做错了吗?”

老张没有马上回答。他慢慢睁开眼睛,那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清澈。

“你没有做错。”他说,“你只是没想到。”

“我没想到他是FbI的线人。谁能想到一个走私文物的,是FbI的人?”

“所以你不是做错,是漏算。”老张说,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阵法之道,讲究‘全’。你能想到的,都要算进去。你没想到的,就是漏洞。刘富这个案子,你的漏洞是‘只查了敌人,没查自己人’。”

“自己人?”

“FbI。你以为FbI是铁板一块,实际上他们内部也有派系、也有利益、也有见不得人的交易。你把筹码押在FbI身上,但你没查过FbI。”

我低下头。

老张说得对。

我太自信了。我以为自己能看透一切,但我连FbI内部的情况都没摸清。我以为只要找到证据,法律就会替我惩罚坏人。但法律不是一个人,法律是一个系统,而系统里永远有漏洞。

“建军,”老张说,“你还记得你五岁的时候,我问过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我问你,‘道’是什么。你说,‘道’是路。我说不对,‘道’是走路的方法。同样是路,有人走得好,有人走得不好。区别不在于路,在于走路的人。”

“记得。”

“现在我想告诉你另一句话:‘道’不只是走路的方法,还是摔倒之后爬起来的本事。你摔倒了,爬起来,下次就不会摔在同一个地方。”

我抬起头,看着老张。

他的表情很平静,但嘴角带着一丝微笑。那种微笑不是安慰,而是——信任。他相信我摔了这一跤之后,还能站起来。

我看着老张,心里忽然没那么难受了。

不是因为他说的多有道理,而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在我摔倒的时候不会嘲笑我,不会同情我,只会平静地说一句“爬起来”。

“老张,”我说,“你是安慰我还是说教?”

“都是。”他笑了,“走,我请你吃宵夜。”

“你请我?你有钱吗?”

“有。”他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二十美元,“够吃两碗面。再加一碟花生米,如果你表现好的话。”

“我怎么表现好?”

“不哭鼻子就算表现好。”

“我没哭。”

“我知道。”老张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但我看你的表情快要哭了,所以我提前说一声——男人哭不丢人,但要哭也得吃饱了再哭。空着肚子哭,伤胃。”

我看着老张的背影,忽然笑了。

这个老头,连安慰人都安慰得这么不正经。

但正是这种不正经,让一切都没那么沉重了。

九、新徒弟

刘富的案子告一段落,但我的人生并没有因此停摆。

1992年秋天,我十三岁,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有人要拜我为师。

拜师的人叫王小虎,十二岁,比我小一岁。

王小虎是唐人街一个菜贩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一脸憨厚。他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圆圆的,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个长了手脚的汤圆。他的皮肤有点黑,因为他爸的菜摊是露天的,他经常在太阳底下帮忙。

他跟我认识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天,他在街上被几个混混欺负。混混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穿着那种肥大的牛仔裤,走路的时候裤腿在地上拖来拖去,像扫地机器人。

王小虎那天帮他爸送菜,手里提着一袋青菜。那几个混混拦住了他,说要收“保护费”——保护费的内容是:把菜给他们。

我路过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

王小虎抱着那袋青菜,表情又害怕又不服。他的眼神我太熟悉了——就是我小时候被欺负的时候露出的那种眼神。想哭,但憋着不哭。想跑,但跑了又觉得丢人。

我本来不想管闲事。不是因为我不热心,而是因为我妈说过:“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我觉得这是小事,不值得惹。

但其中一个混混推了王小虎一把,王小虎摔倒在地,青菜撒了一地。

王小虎没哭。他爬起来,捡起青菜,拍了拍土,瞪着那个混混。

那个眼神让我停下了脚步。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好吧,管了。

我当时没带任何法器,也没时间布什么复杂的阵法。但我顺手挪了几个垃圾桶,拉了一根绳子——就是那种最基础的困阵,原理是利用周围物体的位置来限制人的行动范围。听起来很玄乎,其实就是把几个垃圾桶摆成特定的角度,让人在跑动的时候下意识地避开某些方向,最后撞在一起。

结果那几个混混自己撞成了一团,像叠罗汉一样摞在地上。

我走过去,拉起王小虎,说:“走。”

我们就走了。

从那以后,王小虎就跟定了我。

“建军哥,”他说,眼睛亮晶晶的,“你教我那个本事吧。”

“什么本事?”

“就是让坏人自己打自己的本事。”

“那不是本事,那是阵法。”

“那你就教我阵法。”

我看着他,有点哭笑不得。这小子连阵法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要学?比我当年还愣。

“小虎,你知道阵法是什么吗?”

“不知道。”

“那你要学?”

“因为你会。”他很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很厉害。”

“你不觉得我神神叨叨?就是那种——画个符、摆个阵、嘴里念念有词的那种?”

“不觉得。”他摇头,“我觉得你是神仙。”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不是神仙。我就是个普通人,比你会多一点东西。”

“那就把你‘多一点’的东西教我。”

我想了想,决定收他。

不是因为我想当师父——我十三岁当什么师父?而是因为这个孩子的眼神,跟我小时候很像。

不服输。

而且,他比我更纯粹。他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想什么说什么。这种性格,在这个世道里,容易吃亏——太直了,别人一骗一个准。

但如果有人教他,他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

因为纯粹的人,学东西最快。他没有杂念,不会想“我学这个有什么用”,只会想“我要学会”。

所以,十三岁那年,我收了人生中第一个徒弟。

拜师仪式很简单,在铁子的地下室里。

铁子把地下室收拾了一下,摆了一张桌子,上面放了香炉和三个苹果——他说苹果寓意“平安”,我说铁子叔你这是拜师又不是拜年。他说你懂什么,心意到了就行。

王小虎给我磕了三个头,敬了一杯茶。

那杯茶是铁子泡的,用的是一包不知道放了多久的陈茶。茶水呈酱油色,闻起来有一股——怎么说呢——陈年的味道。

王小虎喝了一口,表情没什么变化。要么是他味觉迟钝,要么是他太想拜师了,什么都喝得下去。

我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

但我忍住了。当师父的,不能在第一口茶就丢人。

“小虎,”我说,尽量不让脸上的肌肉抽搐得太明显,“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徒弟了。我有四个师父,他们教了我很多东西。我会把我会的,教给你。但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不许欺负好人。”

“那坏人呢?”

“随便。”

他笑了。

我也笑了。

铁子在旁边鼓掌,地下室里回荡着稀稀拉拉的掌声。

十、第一课

我教王小虎的第一课,不是阵法,不是符箓,而是——看人。

“小虎,”我说,“你看到那边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了吗?”

我们坐在唐人街的一个公园长椅上,对面有一个女人在遛狗。那是一只金毛,毛色发亮,看起来养得很好。

“看到了。”王小虎说。

“你觉得她是做什么的?”

“不知道。”王小虎挠了挠头,“好像是……遛狗的?”

“我是说她做什么工作。用你的眼睛看,不要用你的嘴猜。”

王小虎盯着那个女人看了几秒:“老师——不是,建军哥,我不会看。我只看到她穿红衣服。”

“那就慢慢看。看她的鞋子。”

王小虎低头看了看:“运动鞋。”

“什么牌子的?”

“……耐克?上面有个勾,应该是耐克。”

“旧还是新?”

“有点旧。鞋边有点发黄了。”

“鞋子上的泥是干的还是湿的?”

王小虎伸长了脖子,眯着眼睛看了几秒:“干的。”

“干的说明什么?”

“说明……她不是今天早上弄脏的?”

“对。而且你看泥的颜色——是黑色的,不是棕色的。黑色的是柏油路上的泥,棕色的是公园里的泥。她的泥是黑色的,说明她不是在公园里弄脏的,是在马路上。”

“所以呢?”

“所以她的活动范围,以马路为主,不是以公园为主。但她现在在公园里遛狗,说明她今天是特意来公园的。一个平时不怎么来公园的人特意来公园,说明什么?”

王小虎想了很久:“说明……她今天是带狗来看病的?”

“……不是。你怎么想到看病的?”

“因为我爸带我去看病的时候,就是平时不去的地方。”

“逻辑倒是通的,但方向错了。继续。”

“那说明……她心情不好,想来公园散心?”

“有可能。但还有更简单的答案。”

“什么?”

“你看她的狗。”

王小虎看了看那条金毛:“狗怎么了?”

“这狗养得很好。毛色发亮,体型匀称,很干净。”

“对。”

“养得好,说明她很细心。细心的女人,一般不会让她的运动鞋那么脏。所以有一个可能——她的运动鞋不是她的。”

“不是她的?那是谁的?”

“可能是她老公的。她老公的脚比她大,所以她的鞋看起来有点大。”

王小虎仔细看了看,眼睛突然亮了:“对!那鞋看起来确实有点大!鞋头那里空了一截!”

“所以,这个女人是结了婚的,她老公比她高大,她今天穿了老公的鞋来遛狗——说明她自己的鞋可能坏了,或者懒得找。”

“建军哥,你怎么看出来这么多?”

“因为我看的不是她,我看的是细节。”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有经验的老师——虽然我自己也是个半吊子,“小虎,记住——这世界上没有看不透的人,只有不够细的心。”

王小虎点了点头,一脸崇拜地看着我。

那一刻,我忽然理解了老张、陈耀祖、朱秉璋、何伯庸他们为什么会收我为徒。

不是因为我多聪明,而是因为他们想把自己会的东西传下去。

而我现在,也在做同样的事。

这种感觉,挺好。虽然我才十三岁,就开始当师父了,说出来有点好笑——但好笑归好笑,我觉得我在做一件对的事。

十一、小虎的第一场“实战”

收了徒弟,当然要带他“实战”。

1992年冬天,我接了一个小案子。

唐人街的一家杂货店被人砸了。店门口的大玻璃被人用铁管砸了个大洞,碎玻璃撒了一地。店里的货架倒了两排,东西散落一地。

老板姓李,是个老实人,在这条街上开了二十年杂货店,从来没跟人红过脸。他的杂货店卖的东西很杂——酱油、醋、大米、面条、电池、灯泡、报纸、杂志,以及一些唐人街特有的东西,比如老干妈和王致和腐乳。

他的竞争对手姓王——跟王小虎一个姓,但不是亲戚——开了一家新超市,生意不好,觉得是李老板抢了他的客人。

“建军,”李老板站在碎玻璃中间,脸上带着一种老实人被欺负之后的无奈,“我不想报警,大家都是华人,不想把事闹大。但我也不想就这么算了。”

“那你想怎么办?”

“我想知道,是不是他干的。如果是,我就找他谈谈。”

“只是谈谈?”

“只是谈谈。”李老板叹了口气,“大家都是在这条街上讨生活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不想把事情闹到警察那里去。但如果真是他干的,我得让他知道,我也是有脾气的。”

我看了看李老板的身板——瘦小,有点驼背,胳膊比我粗不了多少。他的“脾气”,大概也就是提高音量说一句“你怎么能这样”的程度。

“行。”我说,然后看向王小虎,“小虎,这是你的第一个案子。”

王小虎兴奋得脸都红了,像刚出锅的虾:“我该怎么办?”

“去王老板的超市里转转,看看有没有砸店用的工具。注意安全,别让人发现你是在查案。你就说你是来买东西的,随便看看。”

“买什么?”

“买包盐吧。你爸不是卖菜的吗?家里应该用得上。”

“好!”王小虎转身就要跑。

“等一下。”我叫住他,“记住,不要紧张。你越紧张,别人越觉得你有问题。就当是逛超市,跟逛你自己家一样。”

“逛我自己家不用花钱。”

“……这个比喻不对。你就去吧,买包盐,顺便看看仓库。”

王小虎去了。

我在李老板的杂货店里等着,帮他收拾了一下地上的碎玻璃。李老板给我倒了杯茶,我们边喝边等。

十五分钟后,王小虎跑回来了。

他气喘吁吁,脸红扑扑的,额头上全是汗,但眼睛亮得像两个灯泡:“建军哥!我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

“我在他超市后面的仓库里,看到了一根铁管!铁管上沾着红色的漆——李老板的店门是红色的!”

“你确定?”

“确定!我看了三遍!”王小虎比划着,“我还拍了照片!”

我愣了一下:“你带了相机?”

“没有,我用的是这个。”王小虎从兜里掏出一个小东西——那是我之前给他的一个一次性相机,沃尔玛买的,十几块钱一个,拍完整个相机就得拿去冲洗。

我接过相机,看了看上面的计数窗——拍了五张。

“你拍了五张?”

“我怕拍不清楚,就多拍了几张。从不同角度拍的。”

我看了看这个十二岁的徒弟,忽然觉得我收他收对了。这小子,看起来憨厚,但关键时刻脑子很灵光。知道拍照留证据——比我当年强。我十二岁的时候,还在跟我外公学怎么分辨青铜器的锈蚀是真锈还是假锈呢。

我点了点头,然后带王小虎去找王老板。

王老板的超市叫“兴旺超市”,名字起得很直白——兴旺,就是生意兴隆的意思。但现实很骨感,超市里冷冷清清,收银台前只有王老板一个人,正在用计算器算账,脸上的表情像在算自己亏了多少钱。

王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胖乎乎的,脸上总是带着一种“别惹我”的表情。他看到我和王小虎进来,警惕地皱了皱眉。

“你们要买什么?”

“不买东西。”我说,“我们想跟你谈谈。”

“谈什么?我这忙着呢。”

“谈李老板的杂货店。”

王老板的脸色变了。那种变化很微妙——不是一下子变白或变红,而是一种从内到外的“塌方”。先是不自然,然后是紧张,然后是心虚。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说,声音有点发抖。

我从兜里掏出王小虎拍的照片——刚在便利店冲洗的,还是湿的——放在收银台上。

五张照片,从不同角度拍了那根沾着红漆的铁管。铁管靠在仓库的墙角,旁边是一箱康师傅方便面。

王老板看着照片,脸上的表情从“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变成了“完了”。

“我只是……”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

“用铁管砸门,叫吓唬?”我说,“王老板,你知道这在美国算什么吗?刑事毁坏。最高判三年。”

王老板的脸白了。那种白不是皮肤的白,是血液从脸上撤退的那种白。他的嘴唇哆嗦了两下,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

“我给你两个选择。”我说,伸出两根手指,“第一,我把照片交给警察,你坐牢。第二,你去给李老板道歉,赔偿他的一切损失,以后不再找他麻烦。”

王老板选了第二个。

那天晚上,李老板请我和王小虎吃饭。

吃的是唐人街的一家粤菜馆,烧鹅、叉烧、豉汁蒸排骨、干炒牛河。李老板特意点了一大桌子菜,说是“表达一下心意”。

“建军,小虎,谢谢你们。”他举起酒杯——果汁杯,“你们帮了我大忙。”

“不客气。”我说,夹了一块烧鹅。

王小虎在一旁,低着头吃饭,但嘴角翘得老高,像是被人用钩子挂住了一样。他一边吃一边偷看我的反应,看到我笑了,他也笑了。

回来的路上,他对我说:“建军哥,破案好有意思。”

“不是破案有意思。”我说,“是帮人解决问题有意思。”

“那有什么区别?”

“破案是为了证明自己厉害。帮人解决问题,是为了让别人过得好。前者是为了‘我’,后者是为了‘他’。你以后会发现,为了‘他’做事,比为了‘我’做事,快乐一百倍。”

王小虎想了想,路灯的光照在他脸上,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那我现在是为了‘我’还是‘他’?”

“都有。”我笑了,“你还小,慢慢来。等你长大就懂了。”

“长大了就懂了?”

“也不一定。有些人长大了也不懂。但你会懂的,因为我在教你。”

十二、金句收尾

1992年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在日记本上写了很长一段话。

那天纽约下着雪,窗外的世界是白色的。我坐在书桌前,台灯的光照在日记本上,照着我那手不怎么好看的字。

我写了一晚上,写了改,改了写,最后写完了。

“十三岁,帮FbI破了案,虽然最后刘富因为线人身份被放了,但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不是所有的正义,都能在法庭上实现。有些正义,需要在别的地方找。”

“收了第一个徒弟,王小虎。这小子笨是笨了点,但很真诚。真诚的人,在这个世道里不多见了。我要好好教他。不能让他变成一个世故的人,也不能让他因为太真诚而被人骗。这中间的度,比布一个九宫阵还难把握。”

“FbI的宋建华后来请我吃了顿饭。他选了一家川菜馆,辣得我眼泪直流——不知道是菜辣,还是他说的话让我难受。他说,刘富虽然被放了,但他的网络已经被打乱了,短期内翻不起什么浪。我说,那不够。宋建华说,你还想怎样?我说,我想让他死。宋建华沉默了很久,筷子夹着一块辣子鸡停在半空中,然后说,你才十三岁,怎么说话像个杀手?我说,我不是杀手,我是报仇的人。他追杀过我外公,威胁过我家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放过他。”

“宋建华说,你这样的话,我会逮捕你。我说,你逮捕不了我,因为我没犯法。我只是心里想想。宋建华说,你这个小鬼,太危险了。我说,我不危险,我只是不装。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我五岁就懂了。”

“老张说我‘我执太重’。也许吧。但我宁愿我执重一点,也不愿意当个烂好人。烂好人的下场,就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我不当烂好人。”

“铁子叔说,建军,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记仇。我说,铁子叔,你当年在战场上,是不是也记仇?他说,那不一样。我说,怎么不一样?他说,战场上记仇,是为了活下来。我说,我现在记仇,也是为了活下来——让大家活下来,让想害我们的人活不下来。铁子叔就不说话了。他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你比你外公更倔。”

“快到1993年了。明年我就十四岁了。十四岁,应该可以做更多事了。可以考驾照了?不对,美国十六岁才能考驾照。十四岁可以干嘛?十四岁可以合法地一个人在家,不用找 babysitter。好吧,至少是个进步。”

写完之后,我在日记本的最后一行写了一句:

“道是路,也是走路的方法。摔倒之后爬起来的本事,才叫真本事。”

合上日记本,关了灯。

窗外,纽约下雪了。

雪花落在窗台上,无声无息。每一片雪花落下来的时候,都像是在给这个城市盖上一层薄薄的被子。

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刘富的那个眼神。

玩味的笑容。

像是在说:“小子,你还嫩。”

我在心里默默回了一句:“走着瞧。”

然后我翻了个身,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眼睛。

外面很冷,但被子很暖和。

十三岁的最后几天,我带着一个新徒弟,一个没报完的仇,和一堆没解开的谜,进入了梦乡。

1993年,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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