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是真的上道。
“当然有甜头!”
黄志诚语气笃定,“你帮我盯着,小的案子我替你兜着,大的也能想办法摆平。
有警方给你撑腰,你在帮派里混得只会更顺。”
“再说了,到了该发力的时候,我还能把别家社团的情报塞给你。
警察帮你打地盘,这买卖不亏吧?”
他这话听着诱人,但也就是骗骗邱刚敖那种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
真要兑现,就看你江枫能不能爬到足够高的位置,证明自己值这个价。
江枫扯了下嘴角,开口:“行。
但我有三个要求。”
“说说看。”
黄志诚越发觉得这小子有味,脑子清楚,胆子也真够大。
“头一条,我只跟邱刚敖接头。
我只信他。
等他警校毕业了,让他来找我。”
“第二条,我的身份不能进警局档案。
你和邱刚敖知道就够,第三个人免谈。”
“第三条,线人费按月到我姐账户,走社会福利局的账。
办得到?”
黄志诚听完,愣了下。
条件不难,一个比一个简单。
但这小子的谨慎劲儿,有点吓人。
前两个条件,全是防着警察翻脸,只信自己兄弟。
不过这层关系,对邱刚敖进警校也算个加分项,是双赢。
至于第三条,反而让黄志诚最安心。
这小子心里还有亲情的软肋,没变成彻底的硬骨头。
——
从球场到家门口,还没推门,米饭的香气就扑面而来。
等进了屋,看见桌上的菜,江枫心里还是凉了半截。
就两碟:一碟清炒土豆片,一碟红油腐乳。
素得没滋没味。
他和姐姐挤在这间十二平米的小屋里,姐姐白天在餐馆端盘子,晚上回来还要给人串手链,按件算钱,一双手从没停过。
她这辈子最大的盼头,就是弟弟能老老实实读书,将来找个正经工作,成家立业。
可惜原主不争气,觉得读书没鸟用,成绩烂得一塌糊涂。
要是江枫也能像邱刚敖那样,考个警校,换条路走,姐姐大概能笑出声。
但江枫比谁都清楚,这个世道就是个烂泥潭。
就算读烂了书,也未必能熬出头。
更别说像他们这种穷得叮当响的底子,天生就比别人难走一百步。
“得搞钱,搞大的。”
他在心里直接拍了板。
吃口饭的功夫,客厅那头传来家姐的声音,软软的:“小弟,你先吃,我手头还有点活,不用等我。”
江枫放下筷子,冲屋里喊了一嗓子:“姐,你出来一下,我跟你说点事。”
没一会儿,房门开了。
江玉走出来,模样清清秀秀的,皮肤白净,气质温润,看着就是那种乖巧的姑娘。
可惜那双手,糙得跟砂纸似的,指头上全是划口,深浅不一,干裂得厉害。
江枫看着她,心里头忽然有点泛堵。
“姐,我今天在学校帮你申请了一份新的社会福利补助,搞不好下个月就有钱到账了。”
他顿了一下,声音低了点,“虽然数目不大,但你以后至少不用那么拼了。”
这话说出口,江枫自己都觉得有点臊得慌。
毕竟他是占了人家亲弟弟的身子,或者说,两个人融成了一体。
现在他对江玉的感情,非但没淡,反而更沉了。
江玉笑了笑,语气很轻:“那种东西,听听就算了,哪能真落到咱穷人头上。
不过你有这份心,姐挺高兴的。”
江枫咬了下嘴唇,又开口:“姐,还有一件事。
我决定跟大b哥。”
江玉脸色一下就变了,声音发紧:“你要入社团?”
江枫赶紧摆手:“我也不想!今天在球场,撞上了洪兴的靓坤,他想收我当小弟,叫我去骗那些小姑娘,当什么马夫。
我肯定不干啊,没办法,只能找大b哥,请他把我收到门下。”
江玉听完,眉头拧成一团,摇了摇头。
她住在慈云山这么多年,洪兴的名头听了不知道多少回。
靓坤和大b哥这俩人,她心里也有数。
沉默了好一会儿,她才叹了口气:“算了,姐明白了。
这事儿不怨你,只能怪你妈把你生得太招眼,红颜祸水。”
她抬眼看了江枫一眼:“跟大b总比跟靓坤强。
但你给我记住,那些打打杀杀的事,碰都别碰。”
江玉心里门儿清。
现在的港岛,遍地都是社团的人,大小堂口加起来几十万号兄弟。
街上每行每业,都能跟社团扯上关系,斩都斩不断。
她自己上班那家餐厅,老板就是和联胜的人。
做计件的工厂,后台是新义安。
洪兴这种大社团,整个港岛少说几万人。
弟弟进了洪兴的门,只要不惹事,也算有了张护身符。
江枫见她松了口,连忙补了一句:“姐你放心,我就是为了赚钱。
有洪兴的名头罩着,我还能做点小买卖,帮你分担分担。”
江玉点点头,语气沉下来:“你入社团,我不拦你。
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最后一年,毕业证必须拿到手。”
“社团不是长久的事。
等你年纪再大点,没个文凭,连饭都吃不上。”
“懂了,姐!”
江枫点点头,低头扒饭。
夜黑下来,江枫躺在床上,眼睛闭着,脑子却没闲着。
他把属性面板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总算搞明白了铁血族分身和他自己的关系。
说白了,就是一个念头、两副身子。
人的躯壳和虫的躯壳,随时能换。
两副身子不光共享生命,还能一块儿长个子。
虫躯吃了东西,得睡一阵来消化能量。
再说,它现在太嫩,一个不小心,被人踩一脚估计就爆了。
江枫不敢赌。
他摸不准——虫躯要是挂了,自己会不会跟着倒霉?
眼下这情况,虫躯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缩在地底下,偷偷发育。
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这时候,地底传来一阵细细的声响。
江枫感应到了——有条蚯蚓正经过,拱松了泥土,打破了地下的安静。
铁血虫躯后腿一弹,钻进了土里。
大角一挑,把松软的土拨开,一下子夹住那条肥蚯蚓,死死钳住。
蚯蚓使劲扭,拼命挣,可屁用没有。
个头比虫躯大不少,照样没用。
没一会儿,巨角一夹,把蚯蚓撕成两截。
虫躯前肢抱起来,慢慢塞进了嘴里。
江枫看得一愣:嘿,没看出来啊,这家伙还懂得细嚼慢咽?
虫躯虽然受他意识指挥,可捕食这东西,天生就会,挡都挡不住。
【吸收异体生命能量+1,宿主获得蚯蚓级自愈能力。
】
江枫猛地睁开眼,瞳孔里闪着一点亮光。
他看了看桌上那把铅笔刀,拿起来,咬了咬牙,狠狠往指头上划了一道。
伤口只渗出一滴血珠,接着以比平时快上十倍的速度收口。
过了十息,指尖上几乎连印子都看不到了。
“牛啊!有了这自愈的本事,就算挨了刀,也不至于挂。”
江枫目瞪口呆,心里翻腾得厉害。
一身硬骨头,扛揍的本事一流,再加上这变态的恢复力。
带着这套属性去混社团,对面的人估计得疯。
意识又切回虫躯身上,发现它已经吃完了。
那条比它大个七八倍的肥蚯蚓,被它啃得干干净净。
又开始睡了。
这时候,江枫隐约觉得——铁血虫的个头好像大了点。
这次吃完之后,它从只有半个指甲盖大小,长到了一根手指那么长了。
傍晚,慈云山。
陈浩南、山鸡五个人一路小跑,满脸红光地拐到了大b哥那间拳馆门口。
这地方整条街都知道。
洪兴的名号在港岛八大社团里最硬,就是因为底下拳馆多,练得多,打起来就狠。
拳馆里天天砰砰响,陈浩南他们以前路过只有眼馋的份儿,今天不一样了——今天他们能昂着脑袋走进去,踏进洪兴的门槛。
山鸡边走边回头笑:“大天二,包皮,待会儿都给我精神点,别给咱们兄弟丢人。”
大天二上去就给了他一拳:“你先管好你那张破嘴,别当着人面瞎比比就行。”
五个人嘻嘻哈哈,陈浩南走在前面,这几兄弟在慈云山年轻一辈里也算有点脸面。
包皮凑上来,贱笑一声:“浩南哥,要不要等等那个江枫?都是街坊,一起进呗?”
“等你个头啊!”
山鸡一口就怼了回去,“咱们五个兄弟齐上阵,怕过谁?带那小子干嘛?”
他嗓门大了点,手一挥:“等下进去见大b哥,他一个人孤零零坐那儿多尴尬。
谁还非得带上他?”
大天二问了一句:“他会不会拉邱刚敖来?”
陈浩南摇摇头,话不多:“不会。
邱刚敖不是走这条路的人。”
“那就好办了!”
包皮乐了,“只要邱刚敖不来,江枫那小子就是个草包,光好看顶个屁用。”
山鸡嘿嘿一笑:“等着看吧,他一个人来,大b哥能正眼瞧他就怪了。
咱们只管看热闹。”
“别废话了,进去。”
陈浩南甩了下手,五个人昂首挺胸,迈进了拳馆大门。
十分钟后,江枫到了。
拳馆门口蹲着个小混混,上下打量他一眼,语气冲得很:“喂,你干嘛的?看什么看?”
江枫没躲眼神,站那儿回了一句:“b哥让我来的。”
那混混不耐烦地朝里一指:“进去左转,找个房间等着,b哥还没来。”
江枫没多说,抬脚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