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淑女歪了歪头。
她想了想,忽然笑了一下。
她把世界地图从桌上卷起来,塞进抽屉里。
抽屉关上的时候发出一声闷响。
“那就暂时不扩了。”姚淑女说,“我们数钱吧。”
元君子点了点头。
他把计算器拿过来,按了一下开机键。
屏幕亮起来,显示着一个零。
他把那沓报表拿过来,翻到第一页,开始输入数字。
姚淑女也凑过来,两个人头碰着头,坐在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下,在堆满报表的办公桌前,一格一格地按着计算器。
窗外的街道上,元姚麻辣烫的招牌在夜色里亮着红底黄字的光。
招牌下面是一条蜿蜒到看不见尽头的长队。
排队的人裹着羽绒服,搓着手,跺着脚,举着手机拍视频发朋友圈。
队伍里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有坐着轮椅的病人,有抱着婴儿的年轻父母,有背着登山包的外国游客。
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排着,没有人插队,没有人抱怨,没有人离开。
他们不知道这家店为什么没有筷子,不知道这家店为什么没有座位,不知道这家店为什么涨价涨到了一克三万七千六,不知道这家店的抹零为什么要往上抹。
他们只知道一件事。
元姚麻辣烫,今天排上了,吃到了,被尊重了。
这辈子值了。
……
一个月后。
元君子和姚淑女坐在总店办公室里,刚刚结束了关于是否继续扩张的讨论。
两个人各歪在一张椅子上,面前的桌上摊着世界地图和一沓财务报表。
姚淑女用手指头在地图边缘空白的地方画着圈,嘴里念叨着“南美洲现在还可以再开一千家”。
元君子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嘴里念叨着“非洲还可以再开两千家”。
他们想了整整一分钟。
元君子掏出手机,开始刷短视频。
姚淑女也掏出手机,开始刷短视频。
这是他们每天难得的放松时间,不用算账,不用看报表,不用接周经理从地球某个角落打来的汇报电话。
元君子刷到一条视频。
一个中年女人站在灶台前面,围裙上沾着红油,手里攥着一把漏勺,正在往碗里烫菜。
视频配文写着“二十年老店,正宗麻辣烫,每天排队两小时”。
镜头扫过店门口,一条不长但很拥挤的队伍排在外面的人行道上。
元君子的手指头停在了屏幕上。
姚淑女那边也刷到了一条。
一个年轻小伙子站在街边摆摊,面前一口大锅,招牌上歪歪扭扭写着“小张麻辣烫”五个字。
视频配文是“大学生创业,每天限量五十份,卖完就收”。
评论区里全是“好吃”“正宗”“明天还来”。
姚淑女的手指头也停住了。
两个人同时抬起头来,对视了一眼。
元君子的嘴微微张着,手机屏幕还亮着,视频自动循环播放,那个中年女人一遍又一遍地往碗里烫菜。
姚淑女的眼睛瞪得溜圆,手机屏幕上的年轻小伙子一遍又一遍地把麻辣烫递给排队的客人。
他们的表情从困惑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愤怒。
那种愤怒比姚淑女当年看到元君子和女同事说话时更猛烈,比元君子当年看到姚淑女上出租车时更炽热。
那是被背叛之后的暴怒。
两个人把手机同时拍在桌上,齐声喊了一句:“他们怎么敢?!”
元君子和姚淑女连夜召集了全球扩张部总监周经理和法务部的几个律师。
会议室设在总店二楼,白板上还留着上一次开会时画的全球地图草图。
元君子走到白板前面,用马克笔写下了三个字。
麻辣烫。
他把这三个字圈了起来,笔尖在圈上重重地顿了一下。
“麻辣烫是我们元姚麻辣烫的注册商标。”元君子的语气沉重而愤怒,像是在宣布一项不容置疑的真理,“所有叫麻辣烫的店,都是在侵权。”
周经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被元君子一个眼神堵了回去。
律师团面面相觑。
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律师举起手来,声音有些犹豫:“老板,麻辣烫是一个通用名称,是一种食物的品类,不可能被注册成商标。这在商标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教科书写得很清楚。”
元君子把手里的马克笔往桌上一拍,笔在桌面上弹了一下滚出去两寸。
“那就想办法把它变成我们的。”
元君子和姚淑女开始在国外疯狂地告其他麻辣烫店家。
他们把法务部扩充了二十个人,分成欧洲组、美洲组、亚洲组、大洋洲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区域。
他们请了当地最贵的律师,交了最高的诉讼费,提交了最厚的起诉书。
起诉书的理由写得义正词严:元姚麻辣烫是“麻辣烫”三个字的唯一合法使用者,所有其他使用“麻辣烫”字样的店家都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
第一场官司在纽约。
法官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戴着金丝眼镜,翻开起诉书看了第一页,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原告席上的元君子和姚淑女。
他合上起诉书,敲了法槌。
“驳回。”
第二场官司在伦敦。
法官是一个中年女人,短发利落,表情严肃。
她把起诉书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最后把起诉书合上放在桌上。
她没有敲法槌,直接说了两个字。
“驳回。”
第三场官司在东京。
法官是一个看起来比元君子还年轻的男人,他听完原告律师的陈述之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了一个问题:“如果‘麻辣烫’是你们独有的,那‘寿司’是不是也可以被一家店独占?”
元君子和姚淑女坐在原告席上,嘴巴张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法官等了一会儿,拿起法槌。
“驳回。”
每一个“驳回”的后面都跟着一段大致相同的解释。
麻辣烫是通用食品名称,不能被某一商家独占。
语言是公共资源,不能成为私有财产。
这个道理写在每一本法律教科书的第一章。
元君子和姚淑女只觉得自己颜面扫地。
他们把国外的工作交给专业人员,灰溜溜地跑回了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