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自从他去了草原,在归化城和那帮“粗人”一起管理过民生政事之后.....
史可法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他们!
喜欢那些人,喜欢做事,也喜欢那广阔的草原。
归化城和京城不一样。
在那里,做事为首要,你要找什么人,你要做什么事,你大声的喊人就行!
你要找谁,就喊谁!
在京城不是的,如果情分没有到那个地步,就算有急事,你也得先递帖子,等到主人的回复!
他说可以,才可以登门拜访!
你觉得紧要的事情在别人的眼里可能一点都不重要,所以,有些事需要好几天才能得到答复!
很多人明明不忙,但会故意的拖延。
他们用这种方式来彰显自己能力很强!
求人办事,求人办事,重点是在那个求上!
更有甚者,光递帖子不行,你得给门房钱,你得给看门的钱。
不给钱,他们就像六部的小吏一般墨迹。
最可怕这也成了京城大户门房之间里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门房之间也会横向对比,也会说某某来府上给了多少赏钱。
一旦对比出现,不均衡的人心就来了!
凭什么你给赵家三两银子,给我二两?
老爷,那个某某看不起咱们府上!
当年的戚少保在张阁老面前自称“门下走狗小的戚某”。
堂堂一盖世猛将都这样了,可见官员之间礼仪恶心到什么地步!
史可法虽然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可那时候的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
大家都这么做,紧急军情来了也得按规矩办事!
这就是规矩,是儒雅的体现!
等去了归化城史可法突然发现。
原来,一个人在短短的一天可以做那么多有趣的事情,可以过的那么充实!
到了晚上,衙门还会举行篝火晚会!
当一群男人手牵着手围着火堆旋转跳舞,边上的草原女子在高声歌唱......
将士们弹剑相喝!
史可法觉得这才是活着,这可比京城有趣多了!
在归化城,史可法卸掉自己先前所有的伪装。
也正是那一段时间,史可法在和另一个自己对话!
用余令的话来说……
史可法和阎应元本该就到了好动,对世间万物充满探索欲的年纪。
非要装出一副老成的样子,美其曰懂事!
何谓懂事?
不提要求,会察言观色,还能主动承担超出年龄的责任,压抑自己的欲望,可以分解大人的担子叫懂事!
余令不想让史可法这么“懂事”,也不想让阎应元“懂事”!
史可法才收拾好,师父左光斗就来了。
看着师父,史可法知道自己去河套是求余先生出手对付阉党的!
“师父!”
“宪之, 你听我说,这次去了余山君那边,他如果不答应,你也别着急着回,他这个人虽然毛病多……”
左光斗顿了一下,笑道:
“虽然毛病多,但他做事却是没有多大的问题,我常告诉你做人要以心论迹,他的心很干净!”
“徒儿记住了!”
史可法没发现,今日来送行的师父格外的慈祥。
他似乎想说很多话,到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全都汇聚在轻拍肩膀的那几下里。
史可法走了!
跟着去山西的商队一起走了。
史可法虽然没有带多少人,但他怀里揣着书信,遇到难处,随便找一个县衙都能逢凶化吉。
目送徒弟离开,左光斗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他感受到了暴风雨,他也想走,也想去归化城。
他也喜欢归化城的那些粗汉左一口老爷子,右一口老爷子……
也喜欢那些人拿着生辰八字来找他算日子。
也喜欢那些妇人坐在太阳底下畅想收成!
打归化城的那一年是他最难受的一年,现在回想起来.....
左光斗觉得当城守挺有意思,归化城的壮大有自己的一份功劳。
他也想逃离朝堂这个旋涡。
可他受了东林人的恩泽,这个时候他若走了,若是置身事外了,他这一辈子都将活在内疚中!
左光斗知道余令一定会拒绝!
朝堂里的文人是小心眼,余令也是小心眼,其实每个人都是小心眼。
余令会救钱谦益,会救熊廷弼,但不会救除了钱谦益之外的任何东林人!
也包括自己左光斗。
“原本我们可以有把刀的,原本我们可以和余令成为好友的,原本我们不用这个样子的,可原本是为了什么呢?”
回忆当初,左光斗心里满是懊悔。
史可法挥着手离开,商队里的铜铃摇荡叮当作响。
铃铛声走过京城的街道,渐渐远去,又是一次长久的告别!
在清脆的铃铛声中,孙豫齐从马车里跳出,伸了个懒腰。
沈阳到了,大明的沈阳城到了。
他还是不喜欢光秃秃的脑壳。
孙豫齐觉得此刻自己的脑袋就是别人屁股上的那颗黑痣,又黑又亮!
自己脑袋后的那一撮黑毛就是大痔上的那根黑毛。
这件事做完后孙豫齐去寺庙里找人看了看,就算花再多钱,也要找高僧为自己的脑袋做一场法事!
太恶心了,实在太恶心了!
“喂,这个汉子,看你的样子好像不是我们金国人吧,你的口音我也听了,老实点,自己交代!”
孙豫齐一点都不慌!
只见孙豫齐左脚前移半步呈前屈状,右腿后退半步呈半蹲状,左手扶于左膝,右手下垂,头颈与上身略向前!(打千礼,也不知道描述的对不对。)
“奴不敢,奴拜见大人!”
这一通行礼,外加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孙豫齐脖子上的刀就拿走了。
曹家伙计都呆住了,他都不会这个!
孙豫齐其实也不会,其实这是陈默高教的好!
曾经“打入”女真内部的陈默高熟悉这些怪异的礼节。
在回到大明之后,他很用心的把他知道整理成书!
他坚信有一日会用得上!
“呦呵,倒是一个知礼的,我现在不杀你,不代表你就是干净的,一旦我发现你不对,我会把你放在石磨下!”
“奴懂,奴省的!”
“这是什么货物?”
孙豫齐拉着这名警惕的建奴走到马车边,二话不说就是一片薄薄的金叶子。
见这建奴的汉子没拒绝,孙豫齐了然!
“大人,这次奴搞来了二百斤火药!”
说着,孙豫齐掀开了篷布,搬开大包粮食后再掀开甲板。
甲板下压的密实的火药整齐排列,建奴的汉子不由得眼睛一亮!
“多少?”
“二百斤!”
“你能搞到火药?”
孙豫齐压低嗓门道:
“不瞒着贵人,奴有个兄弟在卫所当差,做的就是看管火药的活,弄出了一点,想试试看!”
汉子招了招手,一个手持大刀的汉子跑了过来!
孙豫齐被提走了,直接被塞到一个大缸里。
缸里加水,边上的人开始烧火,这期间没有一个人说话!
“怎了这是,怎么了……”
孙豫齐想不明白自己是如何露馅的,感受着越来越暖和的水温,孙豫齐肝胆俱裂。
他都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死法来告别。
孙豫齐哀嚎着,这是要煮着吃么?
“他娘的,老子冒着杀头的危险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屁话没说你们都要煮了我,天杀的,你们给个痛快吧!”
“我叫孙豫齐,祖上大明信阳人,我在京城混过,这次来做生意......”
“对了,对了,我有钱,我衣服里藏着几粒金豆子......”
“对了,头发是我自己剪得,我喜欢大金,我爱大金.....”
“爷,诸位亲爷爷,饶命啊!”
........
“哪个卫所!”
见扛刀的汉子说话了,孙豫齐赶紧道:“山海关!”
“你那兄弟叫什么!”
“陶伍!”
手持大刀的汉子笑了笑:
“据我所知,山海关没有一个叫做陶伍的,你他娘的骗人不眨眼,该死!”
孙豫齐不假思索道:
“你放屁,你是想贪墨我的货物,陶伍是百户,关内西侧就是他的屋舍……”
孙豫齐被提了起来,扔在了地上。
大缸里那冒着热气的水成了黄褐色,孙豫齐瘫软在地,浑身散发着恶臭。
孙豫齐是真的怕了,屎尿都吓出来了!
他什么都说了,唯独没说他是探子。
手持大刀的汉子笑容有了点点的善意,伸手拉起孙豫齐淡淡道:
“你是新来的,刚才是个考验,多担待吧!”
“我运的是火药,火药,那边知道我活不了……”
“幸好你运的是火药,你若运的是别的我早就把你煮了,哪怕你跟着曹家一起,哪怕你会我大金的礼仪!”
“下次我不来了!”
“下次来,如果还是火药,一百斤我给你一千两银子。
记住,你找我是这个价,找别人我就不知道了!”
孙豫齐闻言突然跪地:
“爷,奴愿意当爷的“啊哈”!”
在把握人心方面,从底层一步步爬起的孙豫齐主打一个能屈能伸。
是别人把唾沫吐到脸上还能笑着说大人你最近有点上火的狠人。
京城吃屎的史大人是狠人,所以人家混出头了!
孙豫齐也是狠人,不是狠人他是不会成为别人敬仰的孙爷的。
在这一刻,孙豫齐感觉像是回到了数年前。
虽然不懂为什么有火药下次要继续找他?
可孙豫齐却知道舔。
就如陈大人所言,建奴也是人,他也爱被人恭维,也爱被舔,只要把他舔舒服了。
事情自然就好干!
孙豫齐不懂这个奴儿为什么要自己下次把火药卖给他。
可孙豫齐却知道,这是自己难得的机会。
大锅炖肉太他娘吓人了!
其实现在的八旗是一个很矛盾的存在。
对外而言他们是很团结,可这种团结并非没有裂痕……
尤其是现在整个辽东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下。
奴儿已经老了,没几年好活了。
虽说黄台极是最好人选,但奴儿并未以一种正式的方式来承认。
八旗的初衷是分权制衡!
现在势力大了,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因为资源的分配,复杂的利益纠葛,已经开始在明争暗斗了!
这位扛大刀的野猪,自然也想在自己的旗主面前露个脸。
带着火药而来的孙豫齐让他看到了希望,他想借此来表功。
八旗虽有火药,但大部分都在上三旗!
“你叫什么?”
“奴叫孙豫齐,敢问爷的名字,奴好记着,今后小的就是爷的狗!”
扛刀汉子看了孙豫齐一眼,淡淡道:
“图海!”
“奴,孙豫齐拜见海爷!”
孙豫齐捡了一条命,但事情并未结束。
在那一堆火药里,有一箱子火药有问题。
在那箱火药边上有个小鼻壶!
鼻壶一半水,一半磷,一根细细的棉线耷拉在外面。
一旦鼻壶里的的水蒸发,一旦下面的磷燃见到空气就是立刻燃烧。
火药堆里藏着这么一个玩意……
一旦时候到了,那可真是热闹!
这个法子是苏怀瑾是从修皇帝的墓的匠人买来的。
墓室里的“长明灯”就是用这个法子做成的!
关上墓室,空气隔绝,灯碗的水蒸发,露出下面的磷。
一旦墓室被打开,空气涌进,灯就会突然亮起,给人一种永远都不会熄灭的“长明灯”假象!
这一次,苏怀瑾要用这个法子来炸建奴的火药库。
本来众人打算使用时香的,奈何时香的时间太短。
哪怕能延时三天,只要爆炸,孙豫齐就会有嫌疑!
可若是用磷的燃烧法,那真的是在看天意……
苏怀瑾看着眼前立起的小鼻壶,忽然邪邪的笑了起来,把跳舞的胡女拉到怀里狠狠的啃了一口喃喃道:
“好事即将发生!”